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
1.严格执行政府采购、招投标、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负责制定学校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。
2.负责组织实施校内招标项目,完成各环节工作,包括编制招标文件、发布招标公告、接受投标报名,组织开标、评标,发放中标通知书等。
3.负责委托招标项目的联系、协调,以及相关的审批或备案工作。
4.负责学校评标专家库的建设,并实行动态管理。
5.受理对招标活动的询问、质疑、投诉,并按规定组织做好答复处理工作。
6.负责组织合同文本的审签和学校经济合同专用章的管理。
7.接受政府部门和学校纪委、审计部门对招标工作的监督、检查、审计,并做好配合工作。
8.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,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。